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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信息
湖北文理学院 2021 年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2021-03-24
根据教育部《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
8 号)、湖北文理学院印发的《2021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校政发研
[
2021]1 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疫情防控和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学院 202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根据学校整体安排,学院成立社会工作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专班,
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复试专业及招生人数
035200,社会工作,拟招录不少于 30 人(全日制 27 人,非全日制 3 人)。
三、复试资格
根据招生计划,按照不低于 1:1.2 的比例拟定复试名单。
(一)一志愿考生: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达到社会工作专业硕士一区复试
分数线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不再单独寄发复试通知单,具体见研究生处公示名
单(可登录学校研究生网站 http://yjsc.hbuas.edu.cn/查询)。
(二)调剂考生:调剂要求和程序详见《湖北文理学院 2021 年硕士研究生
招生调剂公告》《湖北文理学院 2021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可登录学
校研究生网站
http://yjsc.hbuas.edu.cn/
查询)。学院根据招录计划指标和调
剂报名情况,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经调剂系统发送复
试通知。具体公示名单可从学校研究生处网站查询。
四、复试时间、考核方式及内容
针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复试采取网络远程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学生的
外语听说能力、思想政治和道德素质、专业基础知识和综合素养、科研能力与潜
力、及现场表现和心理健康情况等。
(一)复试时间
一志愿考生:3 月 27 日 8:30 开始
调剂考生:3 月 28 日 8:30 开始(如有变化,会及时另行通知)
2
(二)复试内容
1.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权重占复试成绩的 20%):采取考官与考生口语交流、
考生抽题作答等方式,测试考生外语口语、听力和综合能力,满分为 100 分。
2.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测试(权重占复试成绩的 80%):采取考生抽题作答、
考官随机提问等方式,每位考生至少抽取 2 道专业测试题目作答,满分为 100
分。专业测试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湖北文理学院 202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规定的本专业考试科目和大纲,仅作复习参考。
3.每位考生测试时间原则不少于 20 分钟。在抽取测试题后,考生有不超过
1 分钟的思考准备时间。
(三)同等学力加试
1. 加试科目为两门:《社会福利思想》和《社会政策概论》。
2.加试采取网络远程笔试方式。考官现场向考生展示或诵读题目,考生现场
作答完成后,拍照发送考官。考生须事先准备空白 A4 纸张。
3.加试采用闭卷考试,答题期间考生不得翻阅书目,查阅网络资料。
4.考试时间共 1 个小时,每门课满分 100 分。
5.加试时间:面试结束后另行通知,请该类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五、复试具体安排
考生须认真阅读《湖北文理学院 2021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可登
录学校研究生处网站 http://yjsc.hbuas.edu.cn/info/1135/4139.htm 查询),
按要求提前准备复试所需设备、材料,缴纳复试费等,确保复试顺利进行。不按
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将视作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复试具体安排如下:
(一)资格审查
1. 审查方式
(1)自 3 月 24 日起,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登录学信网“招生远程的面试系
统”,按要求提交电子版审查资料,并缴纳相应复试费用(具体要求请参考《湖
北文理学院 2021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2)
考生须于 3 月 26 日 12:00 前,完成资格审查材料的网上提交和复试
费用的缴纳。
(3)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向研招办提出申请,联系电话 0710-3592707。
注意事项:
请考生于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和缴纳费用,超时将关闭
材料提交入口,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视为放弃复试资格。我校将在录取报到
时,复核纸质材料,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2.设备调试与操作培训
(1)复试前设备调试:详细阅读系统软件要求和考生操作手册,熟悉复试
流程,按提示完成设备调试。
(2)操作培训:第一志愿考生 3 月 26 日 9:00 培训,调剂考生 3 月 26 日
13:00 培训,具体培训形式另行通知。拒绝参加操作培训的考生,视为放弃复试
资格。
(二)远程网络复试
1.系统
主系统:学信网开发的“招生远程面试系统”
备用系统:腾讯会议
2.流程
考前调试:面试开始前 1 小时登录复试系统,对设备、网络及环境再次调试;
点击“进入考场”,进入面试列表界面。
考前等待:再次实人验证,进入考场候考页面,等待考务人员面试邀请,切
勿错过复试时间。无特殊原因未按照考务人员通知时间到场备考的,迟到 15 分
钟以上,可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正式考试:接受面试邀请,进入视频面试环节,按照考务人员指令,完成考
核环节。复试过程中未经考务工作人员同意,擅自操作复试终端设备退出复试考
场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面试结束,退出系统。
3.条件要求
硬件要求:1 台电脑和 1 台手机或 2 台手机;按要求固定手机的装置(具体
安置要求参考《考生须知》)。
网络要求:4G/5G 的手机流量或稳定的 WIFI 网络,Chrome 浏览器,腾讯会
议(备用),考生须提前安装试用。
环境要求:独立、无干扰,考试期间不得有其他人在场;光线明亮,确保考
官能够看清考生。
4.
其他注意事项详见《考生须知》。
六、成绩核算
1、复试成绩=专业课复试×80%+外语能力测试×20%
2、录取总成绩计算办法(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构成,均为百分制):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3、复试满分为 100 分,60 分为合格(含各单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
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录取与公示
1.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序,第一志愿考生录取后的计划余额用于
录取调剂生。
2.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对复试合格的考生,按照总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报经研究生处审核、学校研招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
3.若公示后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出现缺额,则按专业录取总成绩依次递补录
取。
4.特别说明:学生体检与心理素质测试,将在录取报到时进行复查,达不到
国家规定入学条件的取消入学资格。
八、复试咨询与申诉
学院复试及录取工作咨询联系人:何老师 0710-3590721 18972068495;
刘老师 15090971195
学院复试及录取工作监督员与投诉联系人:袁老师 13972231975
九、其他事项
1.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为保障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
康,切实做好防护工作,涉考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工作流程和规范。
2.本细则由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专班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项
以学校印发的《湖北文理学院 2021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为准。
湖北文理学院政法学院
2021 年 3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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