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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9-01
2021级社会工作全体研究生:
根据学校要求及社会工作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需要对第二阶段专业实践工作进行考核。现将第二阶段专业实践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专业实践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9月11日
二、提交实践材料清单如下:
1、《湖北文理学院专业实践四方协议书》(原件);
2、《湖北文理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表》;
3、《湖北文理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中期检查表》;
4、《湖北文理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考核表》;
5、《湖北文理学院社会工作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记录表》;
6、《湖北文理学院社会工作硕士研究生实习督导记录表》;
7、《湖北文理学院社会工作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案例》;
注:属于自主联系实习单位开展专业实践的同学,还需一并提交《湖北文理学院社会工作硕士研究生自主实习申请表及承诺书》(纸质版)。
三、相关要求及说明
1、除《自主实习申请表及承诺书》《四方协议书》只须提交原件纸质版外,其余材料都需要电子版和纸质版。
2、上述表格纸质版材料中,凡是需要学院(即培养单位)签属意见或盖章的地方,若还未填写的可先空着外,其它地方凡需要个人、导师、实践单位等签字的地方,不能空着;电子版材料中,如《中期检查表》《实践考核表》中的“实践单位考核意见”及签名盖章处,凡是手写的意见或签名,可以空着。
3、所提交全部材料需注意相应格式要求,比如字体、行间距等,尤其涉及总结、记录、案例等内容的语言表述,要通顺明确;同时须经导师审核同意且无需修改。
实践材料电子版须压缩打包发至中心邮箱11069@hbuas.edu.cn,同时邮件以“学号+姓名+第二阶段实习材料”命名;纸质材料请交至MSW中心S11-206室。
4、中心将依据所提交实习档案材料,组织开展考核及成绩评定工作。考核合格的,将获相应学分,考核不通过的,将无法获得相应学分。
5、考核工作结束后,专业实践成绩合格的,再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将相应实习档案材料(扫描PDF版)进行上传。
湖北文理学院MSW中心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