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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10-17
政法学院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专业课程教学方案
为规范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教学,根据《湖北文理学院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教学办法》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政法学院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课程教学方案》。
1、政法学院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严格按照我院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执行,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相同。
2、专业课程选课人数10人及以上安排在节假日(周末或寒暑假)集中统一校内授课。
3、专业课程选课人数10人以下可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统筹安排,采用灵活授课方式。
4、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积极开展自主学习,要求定期与各专业课程授课老师线上或线下进行学习交流,每门课程不少于6次。
5、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要求完成各门专业课程授课老师布置的课程作业,并按时交给班级学习委员。
6、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要求按时参加我院组织的各门专业课程考核,考核通过后方可获得各门专业课程的学分。
政法学院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