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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14
根据《湖北文理学院2024届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方案》(研字〔2024〕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政法学院2024届MSW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答辩时间:2024年5月17日(周五) 8:30-17:00
二、答辩地点:S11-105 ;S11-107
三、答辩准备工作
(一)根据答辩研究生情况,分成两小组同步进行。
(二)确定各小组答辩专家和答辩秘书名单,成立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
(三)张贴答辩公告海报,并在MSW教育中心网站公示。
(四)答辩研究生分组情况及答辩委员会成员详见附件
四、答辩工作具体流程及要求
(一)学位论文答辩由各组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具体流程如下:
1.答辩委员会主席介绍答辩委员会成员和答辩程序。
2.介绍结束后,答辩人依次进行答辩。
3.答辩人陈述学位论文,陈述内容应包括:研究问题及意义,研究思路和方法,研究内容框架及观点,创新之处等。答辩人汇报时间请控制在10分钟之内。
4.答辩人陈述结束后,答辩委员会成员点评与提问,所提问题须不少于3个。
5.答辩人须认真记录答辩委员会成员所提问题,提问结束后,答辩人退场并针对问题进行准备。然后,下一位答辩人开始陈述汇报。
6.待下一位答辩人陈述和专家点评提问结束后,答辩人再针对专家所提问题进行回答。
7.参加答辩学生全部答辩完毕后,暂时休会,答辩委员会集体评议并表决。经答辩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专家同意,方能通过学位论文答辩。
8.复会,由各组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决议结果。
(二)答辩委员会决议书须经答辩委员会主席和成员签字后有效。
(三)答辩秘书负责做好学位论文答辩记录,答辩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由答辩秘书将答辩决议书、答辩记录等相关材料整理立卷,报学院学位评审分委员会审核。
(四)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须根据答辩委员会专家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修改定稿的学位论文,经导师签字同意后报送MSW教育中心。
附件:政法学院2024届MSW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分组情况
湖北文理学院政法学院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