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湖北文理学院社会工作硕士(MSW)教育中心网站!
发布时间:2023-04-24
根据《湖北文理学院2023届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方案》(研字〔2023〕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政法学院2023届MSW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答辩时间:5月14日 8:30-17:30
答辩地点:S11-105、107
答辩前的准备工作及要求
(一)5月10日前,确定答辩专家和秘书名单,成立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并将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报研究处备案;同时确定答辩研究生名单。
(二)5月10日前,参加答辩研究生须将根据专家盲审意见将修改后的学位论文交由导师审阅,经导师同意后提交MSW教育中心办公室。凡学位论文未经导师同意,不得参与答辩。中心将学位论文收集后,发送答辩委员会成员审阅。
(三)5月11日前,在学院大厅张贴答辩公告海报,并在MSW教育中心网站公示;答辩公告报研究生处备案。
四、答辩工作具体流程及要求
(一)学院答辩工作分成两组,依次进行。
(二)学位论文答辩由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具体流程如下:
1.答辩委员会主席介绍答辩委员会成员和答辩程序。
2.答辩人指导教师介绍答辩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成绩、科研水平和业务能力等基本情况,介绍结束后暂时离开答辩现场。
3.答辩研究生依次进行答辩。答辩人报告学位论文情况。陈述内容应包括:研究的问题及意义,研究思路和方法,研究内容框架及观点,创新之处等。答辩人汇报时间请控制在10分钟左右。
4.答辩人汇报结束后,答辩委员会成员点评与提问,所提问题须不少于3个。
5.答辩人须认真记录答辩委员会成员所提问题,并针对问题进行准备,准备好后答辩。
6.参加答辩学生全部答辩完毕后,暂时休会,答辩委员会集体评议并表决。
7.复会,由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决议结果。
(三)答辩委员会决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能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答辩委员会决议书须经答辩委员会主席和成员签字后有效。
(四)答辩秘书负责做好学位论文答辩会记录,答辩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由答辩委员会秘书将答辩决议书、答辩记录等相关材料整理立卷,报学院学位评审委员会审核。
(五)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根据答辩委员会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修改定稿的学位论文,经导师签字同意后报送MSW教育中心。
湖北文理学院政法学院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