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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4-23
为加强学院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确保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答辩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湖北文理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与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开题答辩时间: 2023年5月13日8:30
二、答辩形式与地点
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
线下答辩:S11-105、107;线上答辩:(腾讯会议)
三、开题答辩工作要求
1.参加开题答辩的研究生须将开题报告发与导师指导审核,由导师最迟于5月9日下午14:00前将同意参加答辩的开题报告,发至MSW教育中心指定邮箱11069@hbuas.edu.cn。中心不接收由学生个人发来的开题报告。(开题报告模板见附件)
2.MSW教育中心将根据收到的开题报告,于5月10日下午17:00前,公布此次申请参加答辩人员及学位论文题目;并根据学位论文选题,将参加此次答辩人员分成两组同步进行。
3.开题答辩工作将分成两组、每组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3名成员组成,同时各组配1名答辩秘书。
4.参加答辩研究生须提前做好答辩汇报PPT。
四、答辩工作具体流程及要求
1.答辩专家组组长介绍答辩专家组成员和答辩程序。
2.答辩研究生依次进行答辩陈述。陈述内容应包括:学位论文选题缘由、研究的主要问题及意义,研究思路和方法,研究内容框架及基本观点,可能的创新之处等。原则上,个人陈述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3.答辩人汇报结束后,答辩专家根据其陈述内容进行点评、提问并逐一打分。
4.答辩人须认真记录答辩专家指导意见和建议。
5.答辩完毕后,答辩专家组集体评议表决。
6.经全体专家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能通过学位论文开题答辩。答辩结果将在MSW教育中心网站反馈公示。
7.答辩秘书负责专家打分的统计及记录集体评议记录,并填写答辩评审意见。答辩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答辩秘书将《答辩专家打分表》、《开题报告评分表》等相关材料整理立卷,报MSW教育中心存档。
8.参加答辩的研究生须根据答辩专家意见对开题报告进行修改,修改定稿的开题报告,上传研究生管理系统,并通知导师审核。
9.凡未按时提交开题报告及参加此次答辩但未通过的研究生,将参加第二次开题答辩。第二次开题答辩时间待定。
政法学院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