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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11
湖北文理学院2020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为做好我校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 号)和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结合我校疫情防控和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制订本方案。一、基本原则1.确保安全性。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2.确保公平性。无论采取何种复试方式,都必须严格复试组织管理,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3.确保科学性。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4.坚持校院两级管理,统一部署,各负其责的原则。5.在全面考查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科研能力、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及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6.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二、组织管理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校研招领导小— 2 —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包括招生计划的分配、复试和录取办法的审定、复试的组织与管理,复试过程疫情防护,以及拟录取名单的审定等。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研招办)负责日常工作。2.各学位点所在学院按招生专业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学位点学院院长任组长,院党委书记、分管院长、党委纪检委员、相关领域的专家(一般应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博士)若干名为主要成员,负责制定各专业《2020 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并做好组织实施;负责复试科目命题及试题保管;做好复试考场疫情防护工作。3.各学位点所在学院按招生专业成立复试专家组,由相关领域的专家5 人以上组成。复试专家组在校研招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的指导下,开展复试录取工作。各工作专班、复试专家组名单须报研招办备案。4.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以下简称督查组),由研究生处、监察处及招生学院党委书记、纪检委员等人员组成,负责受理举报,巡视、监督复试、录取和疫情防护工作。5.学校成立研究生复试保障组。后勤保障与资产管理部(医院)、网络信息中心要会同研招办提供远程网络复试所需的网络支持和场地、电力、设备以及防护物资支持,保障远程网络复试顺利完成。— 3 —6.学校成立研究生复试宣传组。宣传部会同研招办做好远程网络复试政策的宣传解读,制定网络舆情应对和应急事件处置预案,并做好相关舆情监控和应急处置。三、复试方案1.复试方式:综合考虑疫情防控因素,我校采取“远程网络复试”主系统:使用学信网开发的“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备用系统:华为WeLink2.复试时间:(1)一志愿考生5 月18 日开始。(2)调剂考生5 月23 日开始。(3)具体时间研招办会同各工作专班统筹安排后发布。3.复试比例:各学位点所在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数,按照不低于1:1.2 的比例拟定复试建议名单,报研招办审核,经分管校领导审定后,进行差额复试。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组织调剂考生参加复试。4.复试内容(1)专业课复试(权重占复试成绩的80%):成绩以百分计。考核内容与学校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致。(2)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权重占复试成绩的20%):成绩以百分计。测试考生外语听力、口语和综合能力。(3)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两门,内容与学校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致。成绩分别以百分计。试题难易程度按本— 4 —科教学大纲要求掌握。(4)考核标准:各学位点所在学院应针对远程网络复试方式,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着重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同时,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5.复试细则:各学位点所在学院在本办法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分专业《细则》,内容应包括:复试分数线,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复试科目名称及参考书目、复试要求、各专业的具体复试时间、地点、负责人及联系电话,远程面试系统操作流程等。《细则》经研招办审核、校研招领导小组审定后,于5 月15日前在研究生处网站和本院网站上公布。6.录取原则:(1)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在相同专业内分别排序,一志愿考生录取后的计划余额用于录取调剂考生。(2)机械专业四个专业方向按复试科目类别分别排序。(3)复试科目有不合格者、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4)若公示后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出现缺额,则按各专业录取总成绩依次递补录取。四、复试程序1.资格查询:— 5 —(1)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达到我校相应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按我校研究生处网页上公布的复试名单直接参加复试。(2)调剂考生以我校在“研招网调剂系统”中发送的复试通知参加复试,考生须在调剂系统中点击“同意”确认。2.资格审查:复试名单公布——各专业复试前,所有考生须按下列清单,登录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提交电子版审查资料。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我校将在录取报到时,复核纸质材料,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1)《复试资格审查表》:思想政治表现审查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填写并加盖印章,考生连同初试准考证一起扫描或拍照上传(仅限上传1 个PDF 文件)。(2)学籍学历证明材料:往届生准备《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生准备学生证扫描件;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考生准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仅限上传1 个PDF 文件)。(3)综合能力证明材料:包括大学期间成绩单、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职称证书、各类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以及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支撑材料。上述所有内容合并至一个PDF 文件(仅限上传1 个PDF 文件)。(4)《网络远程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考生打印诚信承诺书,知悉承诺书内容,并亲笔手写签名,连同身份证正面一起扫描或拍照上传(仅限上传1 个PDF 文件)。— 6 —·特殊材料:(5)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应提前与我校联系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分考生应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资料库公布的人员名单之中,由研招办核查通过后再参加复试。3.缴纳复试费用: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在复试前须缴纳复试费100 元,同等学力考生还应缴纳加试费200 元。缴费方式——使用手机支付宝APP,扫描右边二维码,或者在支付宝“生活号”中搜索“湖北文理学院”,进入湖北文理学院缴费大厅,点击手机左下方“缴费大厅”,绑定支付宝账户,登录用户名为初试考生编号,密码为考生身份证号后6 位。4.注册“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我校采取远程视频复试,考生须对照面试系统的相关要求,准备好电脑(手机)、摄像头、网络,安装指定浏览器,登录系统完成账号注册,并仔细阅读系统操作手册,熟悉复试流程,准时参加操作培训。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须在资格审查时向研招办提出申请,学校积极协调考生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5.体检与心理素质测试:由考生在资格审查表中据实填写,并作出属实承诺,录取报到时进行复查,达不到国家规定入学条件的取消入学资格。6.复试:考生在各专业规定复试时间内,持身份证和初试— 7 —准考证登录远程面试系统,按系统流程参加复试。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五、分工及要求1.研招办(1)选定远程网络复试合作平台,签订合作协议。(2)制定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报省教育厅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同意后发布并组织实施。(3)检查各招生学院复试场地、网络、设备和疫情防护措施落实情况;统计并协调好所需防护物资;统筹开展模拟演练,熟悉、掌握复试系统和复试流程。(4)制定详细的考生网络复试操作手册,会同宣传部、各招生学院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向考生做好宣传解读、技术指导,反复提醒考生网络远程复试注意事项,做好考前操作培训。(5)组织各招生学院做好考生复试资格审查,落实对特殊考生群体的关爱帮扶,做好兜底支持保障。(6)会商技术平台提供方,提供技术保障。落实“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和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在复试期间设立“技术客服”,及时解决考试过程中遇到的各类技术问题。(7)组织开展复试督查,严肃考风考纪。公布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信息。督促学位点组织所有参与复试— 8 —人员签订《复试工作质量与安全保密承诺书》(附件2),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不得在面试前向任何人透露专家组名单、面试题库等复试相关内容和复试工作情况。对违反招生工作纪律的学院和个人,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报学校给予严肃处理。2.各招生学院(1)加强复试工作人员遴选,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公道正派的导师和工作人员参加复试录取工作,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2)制定、发布复试工作细则,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3)落实复试场地、网络和录音录像等设备,做好提前调试;统计参与复试人员及防护物资需求量。(4)开展复试工作培训,对参加复试的导师和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和防护等方面的培训,签订《复试工作质量与安全保密承诺书》,组织模拟演练,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提高导师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5)做好复试科目命题和试题保管工作,严格实行一岗多控、多岗监督。(6)做好复试考场的疫情防护工作。提前了解复试专家身体状况,有不适者及时调换;每个考场设测温台,配发口罩,— 9 —体温正常方可进入考场。(7)安排专人负责复试相关工作,做好面试系统参数设置,审核《复试资格审查表》,督促考生签订《远程网络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汇总整理考生提交材料,在复试前提供给复试专家组负责人;与考生对接,指导考生使用网络复试系统,做好复试组织管理。(8)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对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9)汇总提交复试材料,包含《复试结果记录表》(附件4)、《复试结果汇总表》(附件5)、视频监控资料、录音录像资料等,须保存至复试结束后3 年。其中复试结果记录表和汇总表要经复试专家现场签字确认后,交研招办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3.复试专家组:应遵循如下复试工作基本规范(1)专家组成员原则上应由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博士教师担任;需在复试前翻阅考生的复试材料,了解复试考生基本信息;须现场独立评分,并在考生复试结果记录表和汇总表上签字。(2)复试前应召开专家组会议,明确复试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所有参与复试人员须认真学习落实复试政策、业务、纪律和防护要求。(3)复试当天须测体温后进入考场,并全程戴口罩;复试过程中言行举止要得当,严禁交头接耳、接打电话、吸烟等不— 10 —当行为。(4)专业课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须建立不少于30 道试题的题库,考生随机抽取题目做答,其中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每位考生至少做答2 道题目。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 分钟。(5)专家组须指定专人,开考时比对考生照片,做好面试记录,汇总考生成绩和评语,打印《复试结果记录表》《复试结果汇总表》,经复试专家签字确认后,在复试结束后一小时内报研招办,同时报送电子版。4.后勤保障与资产管理部(医院)(1)做好复试场所的消杀工作和复试期间电力保障工作。(2)提供复试所需防护物资,口罩按3 个/人/天提供,测温枪按每个考场一个提供。(3)保障远程网络复试需临时购置的设备。5.网络信息中心(1)会同研招办选定远程网络复试系统。(2)提供技术支持,协助落实考场网络,进行模拟演练,如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双机位等。(3)协助做好复试期间的网络保障工作。(4)协助宣传部做好网络舆情监测。6.宣传部(1)会同研招办、招生学院,综合运用各类媒体特别是新媒体,准确做好充分的政策宣传和解读,确保考生充分了解学— 11 —校复试工作方案和相关要求。(2)会同研招办、网络信息中心制定复试网络舆情应对和应急事件处置预案,做好舆情监测,统一备答口径,对考生关心的问题及时准确发声,牢牢把握宣传工作主动权。六、调剂工作1.调剂基本条件:考生需是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相同、业务课考试科目相同相近或学科专业相近,且初试成绩须达到一志愿报考专业国家线及我校调入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2.调剂复试资格: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3.调剂流程:所有调剂申请必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的调剂系统完成,流程如下:(1)调剂系统开通后,考生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n”,在调剂系统填报我校接收调剂的相关专业。(2)各招生学院拟定复试建议名单,报研招办审核,经分管校领导审定后,向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3)考生接受复试通知并按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材料。(4)通过资格审查,交纳复试费,学习复试系统操作手册,在规定时间登录系统参与复试。— 12 —(5)研究生处会同各招生学院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n”向拟录取的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6)考生接受拟录取通知。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确认接受拟录取通知,我校将予以取消。七、成绩核算1.复试成绩=专业课复试×80%+外语听力口语测试×20% 。2.录取总成绩计算办法(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构成,均为百分制):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跨学科调剂考生:初试成绩计算按以下办法折算(由高往低调):初试成绩=原始成绩-报考专业国家线+调入专业国家线。3.复试满分为100 分,60 分为合格(含各单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八、监督与申诉1.督查组到复试考场巡视,切实加强对各招生学院复试工作的检查和监督。凡违反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对于复试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各招生学院要及时做好必要的解释工作。2.复试工作申诉、举报联系部门:纪委·监察处:0710-3590724,jwjc@hbuas.edu.cn研究生处:0710-3616560,yjszsb@hbuas.edu.cn— 13 —九、公示与录取1.各招生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对复试合格的考生提出拟录取建议并报研招办审核。2.研招办根据招生计划和录取原则,按录取总成绩的排序(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初试总成绩、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复试成绩的优先级进行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研招领导小组审定,结果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公示十个工作日。若公示后的拟录取考生出现缺额,则按各专业录取总成绩依次递补录取。递补录取名单另行公示十个工作日。3.公示期满无异义的拟录取名单,经研招领导小组审定后报湖北省教育厅,经湖北省教育厅录取检查通过的考生报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4.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5.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6.《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和《调档函》预计在7 月中下旬发放,研招办根据考生预留邮寄地址以快递的形式寄给考生。— 14 —被录取考生的户籍、组织关系接转等问题将在《录取通知书》中做详细说明。7.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报到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8.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最终以湖北省物价局审核批准为准;优秀生源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附件:1.2020 年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资格审表2.复试工作质量与安全保密承诺书3.远程网络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4.2020 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结果记录表(面试系统提供)5.2020 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结果汇总表(面试系统提供)— 15 —湖北文理学院办公室2020 年5 月9 日印发— 16 —附件1: 复试编号:20202020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资格审查表姓名性别政治面貌民族照片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移动电话QQ通讯地址考生类别(可多选)往届生[ ] 应届生[ ] 一志愿生[ ]调剂生[ ] 享受加分政策考生[ ]学习形式全日制[ ] 非全日制[ ]最后学历本科[ ] 专科[ ]其它就业方式定向[ ] 非定向[ ]最后毕业学校名称及专业名称最后毕业时间最后学历证书编号(学校编号,非流水号)最后学位时间最后学位证书编号(学校编号,非流水号)取得最后学历的形式1.普通全日制[ ] 2.成人教育[ ] 3.网络教育[ ] 4.自学考试[ ]5.其他[ ]英语等级及成绩计算机等级一志愿专业代码及名称一志愿报名专业名称参加复试专业代码(6 位)复试专业及科目名称2020 年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成绩政治理论成绩外语科目及成绩身体及心理健康状况业务课一代码及名称成绩总分:业务课二代码及名称成绩以上所有信息经本人确认无误,如有不实所产生的后果由本人负责。本人手写签名: 2020 年月日考生思想政治表现审核意见:1.在校(单位)期间是否有过纪律处分:无[ ]有[ ]2.预计能否正常毕业:能[ ]不能[ ]3.该生政治审查是否通过:合格[ ] 不合格[ ]4、其它:学院(单位)审核部门盖章审核人:2020 年5 月研究生招生办资格审查:1.资格审查合格[ ]2、资格审查不合格[ ]湖北文理学院研招办(章)审核人:2020 年月说明:(1)如无可填内容,填入“无”。(2)在相应括号内划“√”。附件2:2020 年湖北文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质量与安全保密承诺书姓名: 院系/部门: 手机号: 承诺书编号:工作岗位:□命题科目名称□保管□整理□复试专家□复试工作人员□其他我已了解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原则和要求,并学习了保密规定,作为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复试工作的教师/工作人员,经慎重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一、认真负责的对待研究生复试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学校的相关规定,坚持原则,坚持标准,保证复试工作在公平、公正、有序、保密条件下按时顺利完成。二、没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当年本人所参与复试专业的研究生招生考试。三、认真学习和落实复试政策、业务、纪律和疫情防护等要求,在复试过程中,做到一视同仁、客观公正。四、自觉遵守保密规定,在复试前不以任何方式泄露复试人员姓名、试题内容和复试工作情况,不参加与复试有关的补习、辅导、咨询活动。五、本人自愿接受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督促及检查,如违反以上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相关法律法规和条例的处罚。承诺人签名:2020 年月日附件3:湖北文理学院2020 年硕士研究生远程网络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我自愿参加2020 年湖北文理学院硕士研究生远程网络复试,清楚了解此次考试为法律规定的国家教育考试,我郑重承诺:1.本人已知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关于考试的纪律和违规处分的内容,知悉湖北文理学院考生须知及相关纪律要求,并保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和考试规定,认真完成复试。2.本人承诺本次考试完全由本人独立完成,接受远程网络考试规则,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程序参加考试。保证不持有、不存储、不制作、不传播任何与考试相关的音视频。3.本人承诺所提供的所有个人信息是真实、准确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和身体健康状态均真实有效。如有违反以上承诺行为,本人愿意承担完全责任,接受湖北文理学院处理决定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承诺人手写签名:复试时间:2020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