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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3-24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和《湖北文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校办发研〔2023〕1 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专业及拟招生人数
035200,社会工作,专业学位,拟招收不少于20人(全日制19人,非全日制1人;含退役士兵专项1人),最终计划以学校下达为准。复试比例不低于1.2:1。
二、复试分数要求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社会工作专业且达到A 类考生分数线(下称国家分数线)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不再单独寄发复试通知单。
2.一志愿“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下称退役士兵)考生,单科成绩达到30 分,总分达到报考专业国家分数线的70%,且无缺考记录。
详见研究生处公示名单(可登录网站http://yjsc.hbuas.edu.cn/查询)。
三、复试时间与方式
4月2日-4日,进行现场复试
四、复试内容及具体形式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核、综合素质考核、英语听说能力测试三部分。
复试成绩=专业知识考核成绩×70%+综合素质成绩×20%+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10%,满分100 分。
1.专业知识考核(权重占复试成绩的70%):
(1)专业知识笔试:占专业知识考核成绩的50%,采用闭卷笔试形式,考试时间为1.5小时,成绩以百分计。参考书目:《社会学概论新修(第5版)》,郑杭生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9年版。
(2)专业知识面试:占专业知识考核成绩的50%,采用现场抽题、现场作答的方式,成绩以百分计。每位考生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1套试题(内含2个问题),抽取后的试题均不重复使用。主要考核对专业基础知识的理解掌握与综合应用,无指定参考书目。每位考生回答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0分钟。
2.综合素质考核(权重占复试成绩的20%):
面试,采取由考官现场随机提问及查阅相关材料的方式,成绩以百分计。主要考察考生大学阶段学业表现及考生思想品德、治学态度、实践创新能力、心理等素质和培养潜力。每位考生回答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3.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权重占复试成绩的10%)
面试,采用现场对话、抽题作答的方式,成绩以百分计。每位考生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1套试题(内含2个问题),抽取后的试题均不重复使用。主要考察考生的英语听力及口语交流等能力。每位考生回答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0分钟。
4.同等学力加试
加试科目为两门:《社会福利思想》和《社会政策概论》;皆为闭卷考试,两门科目考试时间共2小时,成绩均以百分计。参考书目:《现代社会福利思想(第2版)》,钱宁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年版;《社会政策概论(第3版)》,关信平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4年版。
注:应届成人教育本科生和自考本科生一并参加加试。
五、复试流程
1.缴纳复试费用:具体缴费金额及方式详见《湖北文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校办发研〔2023〕1 号)。http://yjsc.hbuas.edu.cn/info/1113/5264.htm
2.资格审查:复试考生提前准备好以下材料的原件:
(1)初试准考证;
(2)身份证;
(3)《复试资格审查表》;
(4)学籍学历证明材料;
(5)大学阶段成绩单;
(6)综合能力证明材料;
(7)《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8)复试费缴费成功的截图;
特殊材料:
(9)非全日制考生还需提供定向就业合同,本人及在职单位需签字盖章。
(10)退役士兵考生,还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11)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应提前与我校研究生处联系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注:上述材料电子扫描件,考生须于3月30日前打包发送至邮箱11069@hbuas.edu.cn;发送邮件主题以考生姓名命名。现场复试报到时须将《复试资格审查表》原件提交学院工作人员审核。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我校将在录取报到时,复核纸质材料原件,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体检与心理素质测试:由考生在《复试资格审查表》中据实填写,并作出属实承诺,拟录取后或报到时进行复查,达不到国家规定入学条件的取消入学资格。
报到及复试: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到学院指定地点报到和参加复试。考生不按时报到和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具体报到及复试时间和地点安排:
项目
日期
时间
地点
备注
报 到
2023.4.2
8:00-17:00
南区S11-206
MSW教育中心办公室
专业知识笔试
科目:《社会学概论》
18:00-19:30
南区S7-101
南区S7-102
考生的具体考场安排在报到时通知
英语听说能力
测试
2023.4.3
8:20-17:30
南区S11-106
候考室:S11-107;考生须提前10分钟到达并现场抽签确定复试顺序
专业知识面试
综合素质考核
8:30-19:30
南区S11-105
候考室:S11-102;复试顺序按英语测试抽签顺序进行
同等学力加试
科目:《社会福利思想》《社会政策概论》
2023.4.4
8:30-10:30
南区S11-107
如加试时间有变动,会及时另行通知
六、录取
1.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构成,均为百分制):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入学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规则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学院按照参加复试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的优先级进行排序),依据录取原则从高到低确定拟取录建议名单,并报学校研招办审核,研招办根据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研招领导小组审定。
研招办按照审定后的录取名单,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http://yz.chsi.cn”向拟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接受拟录取通知。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拟录取通知,学校将予以取消。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资格审核不合格者;
复试过程中存在不诚信行为且经查实者;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科目不及格者;
复试成绩(含各单项)不合格者(少于60分);
思想品德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
非全日制考生未提交定向就业合同者。
七、联系方式
政法学院复试录取工作联系人:
何老师 电话:0710-3590721 18972068495
刘老师 电话:0710-3590721 15090971195
社会工作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QQ群:486435205
政法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员与投诉电话:
袁老师 电话:13972231975,邮箱:330464873@qq.com
八、其他事项
1.本细则由湖北文理学院政法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专班负责解释。
2.其他未尽事宜以学校研究生处发布的《湖北文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准。
湖北文理学院政法学院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