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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5-08
为加强我院硕士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提高我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确保我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答辩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湖北文理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与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开题答辩时间和地点
预开题答辩时间:2021年3月6日 地点:S11-105
正式开题答辩时间:2021年5月9日 地点:S11-105
二、预开题答辩工作程序及要求
1、成立预开题答辩专家组,开题答辩工作由专家组组长主持。
专家组组长:夏国锋
专家组成员:何晓红、董庚、詹进伟、刘英为
答辩秘书:何世华、刘金华
2、参加预开题答辩的研究生须在3月1日前按照要求,将认真填写好的《湖北文理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494978928@qq.com。
3、参加预开题答辩的研究生抽签确定答辩顺序,依次进行。答辩按照个人陈述和专家提问相结合的方式,研究生在介绍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时,须依次简要陈述学位论文选题背景及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思路、研究框架、研究方法、可能的创新之处以及论文撰写计划等相关内容。答辩专家根据其陈述内容进行点评和提问。
4、无法参加现场开题答辩的研究生,采取线上答辩。
三、正式开题答辩工作程序及要求
1、参加正式开题答辩研究生须在开题前一周,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提交学位论文开题申请,经导师审核同意后方可提交开题报告。同时,须将《湖北文理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开题报告评审表》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494978928@qq.com。
2、成立正式开题答辩专家组,开题答辩工作由专家组组长主持。
专家组成员:何晓红、董庚、詹进伟、刘英为、邓富友(行业导师)
答辩秘书:刘金华
3、参加开题答辩的研究生按学号确定答辩顺序,依次进行。无法参加现场开题答辩的研究生,采取线上答辩。
4、答辩按照个人陈述和专家提问相结合的方式,研究生在介绍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时,须依次简要陈述学位论文选题背景及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思路、研究框架、研究方法、可能的创新之处以及论文撰写计划等相关内容。答辩专家根据其陈述内容进行点评和提问。原则上,每生陈述和回答提问时间不少于20分钟。
5、研究生回答完毕后,专家对研究生的陈述和回答提问表现进行评分,并填写《湖北文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分表》。研究生导师在自己指导的研究生答辩过程中,不参加提问评分。
6、答辩秘书汇总专家评分,核算最终得分,并填写《湖北文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分汇总表》。
7、答辩专家组组长组织专家成员,根据开题报告汇报、答辩情况及最终得分进行集体评议,现场做出学位论文开题是否通过的决定,同时在《开题报告评审表》上填写评审结果,并告知研究生本人。
8、正式开题报告答辩会结束后1周内,研究生务必将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后的《开题报告》上传研究生信息管理平台。
9、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审结果分“通过”和“不通过”两类。通过者方可进入学位论文正式撰写环节,“不通过”者须在两个月内重新申请开题。
10、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正式答辩评审通过后,原则上不得更改学位论文选题。学位论文撰写过程中,论文选题如有重大改变,研究生须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题目变更表》,经导师同意、学院领导审批后,按照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答辩评审流程重新组织开题。
11、研究生对开题报告评审结果若有异议,可在开题报告会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将在7个工作日内对申述人的问题给与处理并答复。
12、本细则由政法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解释。
政法学院
2020年2月24日